鑫苑服务(HK1895)(01895)公布,联交所已于2026年7月22日通知该公司,其寻求复牌前须符合的复牌指引如下:
(i)以充分理据及适当证据证明有效组成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身份;
(ii)成立独立委员会,并委聘独立调查机构对遵守及履行该等承诺的情况进行适当的独立调查,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iii)证明并无有关对该公司管理层及/或对该公司管理及运作有重大影响力的任何人士诚信的合理监管疑虑,而该等疑虑可能会对投资者构成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
(iv)证明该公司适合继续上市;
(v)促使审核委员会委聘独立内部监控顾问进行独立内部监控核查,并证明:(a)导致股份暂停买卖的已知重大缺失已经修正,且所有必要的补救措施已妥为实行;及(b)该公司的内部监控充足并有效,能助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及监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披露监管资讯、遵守其组织章程细则及履行该等承诺;
(vi)重新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3.10(2)、3.21、3.25及3.27A条的规定;及
(vii)向市场披露所有重大资料,以便该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该公司状况。
该公司的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使用权已被暂停,以待该公司釐清其董事会组成及电子呈交系统户口获授权人士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