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创科控股接获联交所复牌指引 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2026-09-22 19:25:29
来源:财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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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民商创科控股接获联交所复牌指引函件,公司股份已暂停买卖,原因是无法刊发经审核年度业绩。此前,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核数师无法出具审核意见。联交所施加的复牌指引包括独立调查、委聘独立内部控制顾问、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报告等。若公司未能履行复牌指引及遵守上市规则,可能会面临除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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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民商创科(HK1632)(01632.HK)于2026年9月18日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的复牌指引函件。公司股份已自2026年7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原因是公司无法于刊发截止日期前刊发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此前,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6年6月25日辞任,原因为关注一间同系附属公司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管控措施成效。核数师无法出具审核意见,相关审核事项包括:将民商智惠入账时所应用的收购法是否适当及持续经营能力关注;应收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款项的减值评估未完成。公司取得控股股东承诺,保证民惠电商于2026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偿还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百万元的应收款项,惟核数师认为承诺不足以解决可收回性问题。

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6年9月3日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特别调查委员会,委聘独立专业顾问就前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函件所提事项进行调查。截至公告日期,独立调查正在进行中,审核事项仍未获解决,公司尚未刊发年度业绩。

联交所施加的复牌指引包括:对核数师及前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提事项进行独立调查并公布发现及采取补救行动;委聘独立内部控制顾问进行检讨并证明重大缺陷已整改及内部控制有效;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报告并解决审核修订;证明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告知市场所有重要资料。公司须达成所有复牌指引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满意,方会获准恢复证券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取消已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的证券的上市地位。就本公司而言,18个月期间于2028年1月1日届满。倘公司未能于该日期前补救事项、履行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上市科将建议上市委员会展开除牌程序。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就事态发展刊发季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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