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记者 邹煦晨)近期,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剧星传媒”)披露港股IPO申报稿。
央广财经记者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尽管剧星传媒对外宣传“2025年营业额突破100亿元”,但其当年归母净利润不足1亿元。另外,公司在申报稿中上百次提及“AI”,表示AI已成为自身营销服务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2025年研发开支仅为329.1万元。
营业额与营业收入有区别
在剧星传媒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搜索“营业额”,相关内容不胜枚举。比如,7月20日《逛2026WAIC看营销新解法:专访剧星传媒董事长兼总裁查道存》一文显示,“2025年营业额突破100亿元。”
2025年营业额表述。图片来源:7月20日剧星传媒官方微信公众号
值得一提的是,7月24日,剧星传媒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文章的说法又改为“2025年营业额流水突破100亿元。”
2025年营业额表述。图片来源:7月24日剧星传媒官方微信公众号
剧星传媒近期披露的IPO申报稿显示,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83.72亿元。针对“营业收入”与“营业额”的差异,财税审专家刘志耕分析,两者并非同一概念,营业额属于统计类指标,是含增值税的全量业务流水,包含企业经营活动中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本质是“实际到账的现金总额”;营业收入属于严格的会计核算指标,是不含增值税的利润表项目,仅统计符合会计准则确认条件的经济利益流入,本质是“账本上确认的合规收入”。
刘志耕进一步表示,营业额多用于行业宣传、经营流水统计,直观体现业务规模的“体感大小”;营业收入是申报稿、审计报告的核心合规指标,是投资者判断企业真实盈利能力、合规性的核心依据。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荣休副教授吕随启指出,剧星传媒的差异是媒介代理行业总额/净额法带来的正常口径区别,但IPO阶段使用更大的流水数字对外宣传,存在信息误导风险,投资者应该以申报稿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作为估值、业绩判断的核心依据。
南通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邓恒进认为,剧星传媒对外宣传100亿,主要的心理可能是想给公众“百亿企业”的印象。
财务摘要。图片来源:剧星传媒IPO申报稿
另外,剧星传媒申报稿披露,公司为前十大服务提供商中唯一同时覆盖所有业务板块的全链路整合营销服务服务提供商。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图文后,剧星传媒用更小字体的附注表示,仅纳入上市公司母公司本部直接开展的经营业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下属主体所涉同类业务均不予纳入统计;相关业务须由公司自主全流程落地实施,不得常态化采购第三方平台及外部合作机构服务。若对应业务板块2025年度营业收入规模超1亿元(100百万元),即认定该业务板块已实现有效覆盖并标注。
刘志耕分析,这是在三重窄限定规则下得出的相对性结论——仅统计母公司本部业务、要求业务自主全流程落地、设置单板块年营收超1亿的覆盖门槛。
市场竞争分析的表述。图片来源:剧星传媒IPO申报稿
吕随启表示,申报稿中这类附带多重附注限定的“唯一”表述,从合规层面来看,符合信息披露的形式要求,不属于虚假记载,也未隐瞒统计规则,不构成违规虚假宣传。但该表述可能不具备普适性,或许仅在这套三重限制条件下成立;一旦脱离这套自定义的统计规则,在真实的商业市场竞争环境中,可能很难证实公司是市场上唯一同时覆盖所有业务板块的全链路整合营销服务商。
产业时评人张书乐认为,“唯一”往往只是吸引市场注意力的营销话术,本质上是一种文字游戏(881275)。对企业而言,是否实现了所涉领域的全链条唯一覆盖并非核心,关键在于全链条布局之下,每一项分支业务是否真正跻身行业头部,而非停留在浅尝辄止的层面。在他看来,做到“唯一”并不难,只要完成业务布局便可实现;但要做到“第一”却难度极大,必须依靠长期深耕才有可能达成。
数据显示,2025年剧星传媒整合营销业务营收达83.7亿元,位居行业第五,与排名首位的“公司A”696.9亿元的营收规模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2025年归母净利润不足1亿元
相较营业额和营业收入,剧星传媒的归母净利润较低,2025年仅为9509.5万元。申报稿显示,剧星传媒2023年至2025年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下称“报告期”)的净利率分别为1.2%、0.9%、1.1%、0.9%。
资深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分析,剧星传媒净利率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是媒介代理为主的业务结构、收入确认规则、行业商业模式共同决定的结果,其议价能力并不高。从业务模式来看,剧星传媒主要先从抖音、优酷、腾讯视频、爱奇艺(IQ)等主流内容平台批量采购广告位与流量资源,再整合营销策划、明星代言、内容创意等配套服务,打包为完整的营销解决方案售卖给品牌方,以此赚取资源差价与服务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剧星传媒申报稿中的风险因素有一项为“倘我们的客户直接向媒体平台投放在线广告,我们可能会面临去中介化的风险。”
风险因素。图片来源:剧星传媒IPO申报稿
报告期各期,剧星传媒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52.73亿元、55.15亿元、69.49亿元及18.7亿元,占同期公司总采购额的比重依次为88.0%、85.9%、86.8%和84.7%。其中,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51.6%、47.6%、47.4%及47.6%。
吕随启认为,剧星传媒供应商高度集中,既是数字媒介代理行业的行业特征,同时也涉及显著的经营与IPO层面的风险;它是商业模式的结果,但不等于风险可以被忽视。供应商集中度高不是剧星传媒独有的问题,是数字媒介代理赛道的共性特征,主要原因在于上游流量资源高度集中。
刘志耕表示,头部平台的返利政策、代理权限调整会直接冲击其核心资源获取渠道,进一步挤压本就微薄的利润空间,甚至直接影响整体业务开展。
此外,为锁定媒体资源,剧星传媒向供应商预付采购款项。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余额分别为1.46亿元、3.72亿元、5.33亿元及10.26亿元。
在此背景下,剧星传媒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01亿元、-2.43亿元、83.3万元、-1.4亿元。
2025年研发开支仅为329.1万元
关于“AI”,央广财经记者初步统计,剧星传媒在申报稿中提及了上百次。比如,剧星传媒表示,AI已成为公司营销服务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与火山引擎(豆包)、阿里云(通义千问)、DeepSeek及腾讯云(混元)等领先的大模型开发商开展合作,并自主搭建“星河AI全链路工作台”。
报告期内,剧星传媒的研发开支分别为0万元、137.9万元、329.1万元、74.8万元。吕随启分析,剧星传媒较低的研发开支,可能是它的AI平台是“接入第三方模型+做业务流程封装” ,这在广告行业较为普遍。
邓恒进表示,剧星传媒的研发开支确实不高,这与“AI叙事”给公众的产生印象形成反差。
研发开支。图片来源:剧星传媒IPO申报稿
此外,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剧星传媒研发开支中的员工成本分别为231.5万元、74.8万元。而据公司申报稿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其专职研发团队共有82名雇员,团队汇聚了毕业于国内顶尖学府、具备扎实理论基础的研发人员,以及来自各大媒体平台、拥有实践经验与行业洞察的资深专业人士。
针对上述两组数据如何勾稽匹配、相关数据变动逻辑何在等问题,央广财经已向剧星传媒发函采访求证。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公司的正式回复。
研发团队。图片来源:剧星传媒IPO申报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