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格新能(HK6656)(06656)发布公告,赖浩恩女士(赖女士)已辞任(i)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本公司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iii)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本公司于香港的授权代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所规定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授权人士(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3日起生效。
陈丽艳女士(陈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10月23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