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财务数据情况
| 2023年报 | 2022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报 | |
| 基本每股收益(美元) | 0.11 | -0.70 | 115.71 | 0.20 |
| 每股股息(元) | - | - | 0 | - |
| 净利润(万美元) | 23536.30 | -122027.60 | 119.29 | 23002.10 |
| 营业额(万美元) | 299776.00 | 310524.60 | -3.46 | 427653.90 |
| 每股现金流(美元) | 0.59 | -0.75 | 178.67 | 0.67 |
| 每股净资产(美元) | 2.19 | 2.18 | 0.46 | 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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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不分配不转赠
三、业务回顾与展望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以‘新东方(EDU)’品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教育服务。集团提供广泛的教育课程、服务及产品,主要包括教育服务、备考课程、留学咨询服务以及教育材料及分销,以及提供自有品牌产品、直播电商及其他服务。 报告期业绩: 公司的总计净营收由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4,276.5百万美元减少27.4%至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3,105.2百万美元,并进一步减少3.5%至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2,997.8百万美元。该减少主要由于为遵守中国的适用法规、规则及政策而自2021年底终止K-9学科类培训服务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新东方(EDU)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非一家中国营运公司,而乃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于可变利益实体并无股权。公司通过(i)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ii)与公司订立合约安排的可变利益实体;及(iii)可变利益实体的附属公司及╱或学校在中国开展业务。中国法律法规对外国直接投资于参与提供教育及增值电信服务的公司施加限制及条件。因此,公司通过综合联属实体在中国经营有关业务,并依靠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可变利益实体及其股东之间的合约安排以控制综合联属实体的业务运营,且就会计处理而言,公司被视为该等实体的主要受益人,该等实体的财务业绩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并入新东方(EDU)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5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综合联属实体贡献的营收分别占公司总计净营收的99.9%、99.6%及99.5%。于本年度报告中,‘公司’、‘公司’或‘公司的’指新东方(EDU)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其前身实体及附属公司。因此,公司的美国存托股及╱或普通股的投资者并无购买中国可变利益实体的股权,而是购买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的股权。综合可变利益实体为在中国经营业务的中国公司,其财务业绩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并入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处理。新东方(EDU)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一间控股公司,并无自行经营业务。公司并无拥有综合可变利益实体的任何股权。 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年度,集团先前确定七个经营分部,包括(i)K-12AST、备考及其他课程;(ii)中小学教育;(iii)在线教育(885480);(iv)内容开发及分销;(v)学前教育;(vi)留学咨询服务;及(vii)游学。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年度,由于监管环境的变化,集团将其经营分部由七个减少至四个。该等分部包括(i)教育服务及备考课程,原名为‘K-12AST、备考及其他课程’,(ii)在线教育(885480)及其他服务,原名为‘在线教育(885480)’,(iii)留学咨询服务,及(iv)教材及分销,原名为‘内容开发及分销’。学前教育及游学不再由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分开审阅,因此,不再被视为经营分部。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年度,该等业务汇总为其他。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年度,集团将在线教育(885480)及其他服务的分部更名为自有品牌产品及直播电商以及其他服务。集团将教育服务及备考课程、自有品牌产品及直播电商业务以及其他服务、留学咨询服务确定为三个可报告分部。 业务展望: 集团未发现任何重大未确认税收优惠。集团并未产生与潜在未付所得税开支相关的任何重大利息及罚款,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未确认税收优惠亦不会有任何重大增加或减少。集团并无重大未确认税收优惠,对未来期间的实际所得税率产生有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