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 Logo
AIME助手
问财助手
网易有道及员工因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偿猿辅导
2023-10-08 13:54:49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网易--
网易有道--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8月28日对网易(NTES)侵犯商业秘密案做出终审判决:北京网易有道(DAO)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有道(DAO)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及员工王某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连带赔偿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部分)。资料图片

判决书显示,王某于2018年2月入职猿辅导,担任数学主讲老师,在职期间与猿辅导签订了《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约定对经营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王某于2019年12月跳槽到网易有道(DAO),对前公司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并以成立QQ群发消息等方式,推广“有道精品课”,对猿辅导学员进行诱导退课并转至有道课程缴费。网易(NTES)计算机公司作为有道网、有道APP经营者,网易(NTES)信息公司作为上述网站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运营方,均系涉案QQ群中提及的“有道精品课”的获益主体。在明知王某使用涉案学员ID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上述学员ID,存在明显恶意侵权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2021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及网易(NTES)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判定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随后,网易(NTES)两家公司及王某提出上诉。

2023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关于王某、网易有道(DAO)两家公司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判决其连带赔偿猿力公司5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并刊登声明消除带来的负面影响。

9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前讲师建群拉生源,新东家一起成被告》,深度剖析该起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该文章指出,网易(NTES)信息公司、网易(NTES)计算机公司在明知王某行为的情况下,并未制止王某及助教老师在涉案QQ群内推广有道精品课的行为。因此,可以认定网易(NTES)信息公司、网易(NTES)计算机公司与王某就在涉案QQ群推广有道精品课这一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4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