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A股“殡葬第一股”涉“非法吸储”案一审判决:子公司被判处罚金30万,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 深圳商报

   12月11晚,被称为“殡葬第一股”的A股上市公司福成股份600965(600965)发布公告称,近收到法院出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韶山公司”或“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或“天德福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同被告和判决对象之一。

  判决结果显示,韶山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0万元。对此,韶山公司当庭表示上诉。

  判决书责令韶山公司、曾聪育(原韶山公司负责人)、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聪育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园生命文化公司”)三方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53亿元,其他各当事人均承担一定金额退赔责任。

  同时裁定,冻结韶山公司、天润园生命文化公司,及被告人曾聪育、曾伏秋、曾攀峰、唐伏安名下银行存款约1.92亿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判决书披露,2020年9月24日,福成股份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对公司报案韶山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在与公司签订《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时存在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行为,予以立案。

  2020年9月27日,韶山市公安局接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攀峰报案,称韶山天德福地陵园经营负责人曾聪育从2020年6月份起伪造公司印章,非法签订合同。韶山市公安局遂开始调查“9·27伪造公司印章案”。

  2021年10月,韶山市公安局对韶山公司出具《立案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韶山公司等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1年11月2日,韶山市公安局向韶山天德福地陵园出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韶山天德福地陵园资料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调查。

  2023年6月21日,韶山市检察院将卷宗移送至韶山市人民法院,对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曾聪育等七名当事人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8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韶山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包括原韶山公司负责人曾聪育、曾伏秋在内的其余多名被告也被判相应罪名,并处罚金。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韶山天德福地陵园当庭表示上诉。

  涉案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

  除了以上判决外,11月24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冻结被告单位韶山公司、天润园生命文化公司,被告人曾聪育、曾伏秋、曾攀峰、唐伏安名下银行存款1.92亿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以上冻结期限为一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动产查封期限二年。

  资料显示,福成股份持有韶山天德福地陵园80%股权,对韶山天德福地陵园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值为1.37亿元。2022年12月31日,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所有者权益合计2.10亿元,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计提预计负债合计1917.63万元。

  根据此次判决,韶山公司被判与天润园生命文化公司及曾聪育三方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1.53亿元,其他各当事人均承担一定金额退赔责任,同时判决有追缴其他人员其他款项,追缴款项作为共同退赔责任的一部分。

  对此,福成股份表示,根据本次判决韶山天德福地陵园将产生损失,对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产生负面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无法确定本次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的准确金额。

  据公开资料显示,福成股份的主营业务包括生态农业、畜牧业-肉牛养殖、食品加工、餐饮服务以及殡葬服务。

  业绩方面,据福成股份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38亿元,同比下降4.33%;归母净利润1.36亿元,同比上升2.35%。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6亿元,同比下降15.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353万元,同比下降15.1%。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12日收盘,福成股份报6.76元/股,跌幅为0.29%,最新总市值为55.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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