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F10数据显示,2024年3月4日北部湾港(000582)题材要点有更新调整:
拟收购金港码头100%股权
2023年10月份,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北部湾港(000582)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对北部湾港(000582)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运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公司拟与北部湾港(000582)集团,钦北投签署《北部湾港(000582)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北部湾港(000582)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885739)协议》,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北部湾港(000582)集团所持有的金港码头12.6084%股权,钦北投所持有的金港码头87.391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港码头100%股权。本次交易涉及金额99,678.26万元。金港码头所持有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为两个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可解决大榄坪作业区对散货码头的需求。
加入星闪(886055)联盟
2023年9月11日公司在互动平台披露:为更好地开展新一代短距离无线网络的研究及应用,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提升北部湾港(000582)科技创新水平,公司于2023年5月加入星闪(886055)联盟,并与星闪(886055)联盟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及承诺书,共同参与推进高性能短距离无线网络的研究及应用。
星闪(886055)联盟于2020年9月22日正式成立,是致力于全球化的产业联盟,目标是推动新一代无线短距通信技术SparkLink的创新和产业生态,承载智能汽车,智能家居(885478),智能终端和智能制造(885941)等快速发展的新场景应用,满足极致性能需求。
拟购赤沙码头部分股权
2022年8月份,基于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考虑,为梳理赤沙码头内部股权关系,提升其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与广钢集团签订《赤沙码头股权转让(885739)协议书》,以202.17万元收购广钢集团持有赤沙码头的20%股权(已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认缴未实缴注册资本6,000万元),广钢集团认缴但未实缴的6,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在收购完成后履行实缴义务。中远海防城港公司,华昇新材,华南矿业三方股东均书面同意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48%增至68%,赤沙码头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赤沙码头1,2号泊位是西部陆海新通道重点建设项目,本次股权收购,将有助于梳理赤沙码头内部股权关系,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赤沙码头后期发展和生产经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时,公司对赤沙码头持股比例由48%提升至68%,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赤沙码头控制权。
腹地货源发展潜力十足
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北部湾港(000582)辐射的货源腹地主要包含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中国西部地区及湖南,湖北等中部地区,随着北部湾地区公路,铁路集疏运网络的建成,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将加快推动北部湾港(000582)腹地经济发展,使公司货源具有更大增长潜力。2022年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开行量突破8800列,达到8820列,同比增长44%。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港(000582)开行的班列服务站点从2017年的4省4市4站覆盖至目前的17省60市113站,与中欧,中亚班列形成常态化衔接。
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国家赋予广西“一带一路(885494)”倡议实施新的历史定位、“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得到国家高度重视与支持,中国—东盟合作迎来“钻石十年”的机遇,北部湾港(000582)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终点与大西南对外开放,打造“向海经济”的桥头堡,广西政府为加快北部湾港(000582)加快发展推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加大港口航道、后方集疏运通道建设力度,为公司争取对港区功能调整、港口岸线规划等多项政策支持。2019年上半年通道班列共运行1017列,同比增幅203%,完成集装箱发运50556标准箱,同比增幅184%。
置入20亿港口泊位资产
置出资产为所持北海北港及防城北港100%股权;置入资产为钦州盛港、北海港兴及防城胜港各100%股权。其中,以北海北港100%股权(交易价格6008.55万元)作价与钦州盛港100%股权(交易价格27950.31万元)、北海港兴100%股权(交易价格26445.92万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以防城北港100%股权(交易价格20987.98万元)作价与防城胜港100%股权(交易价格141144.27万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换后的差额部分(168543.97万元),由公司分别向北部湾港(000582)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完成以11.52元/股发行146,305,531股进行支付。公司完成以6.64元/股发行248,051,887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相关中介费用及置入资产的后续投入。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第三项交易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