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ST迪马7月9日晚间公告,当天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银控股”)通知,其于当日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五中院”)出具的(2024)渝05破167号《决定书》,五中院指定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其管理人,杨维岗为管理人负责人。
据悉,此前东银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五中院申请重整。6月18日,五中院召开听证会进行了听证。参加听证的债权人表示支持东银控股重整:“东银控股具备破产原因,可以申请破产重整,且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6月19日,五中院送达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银控股的重整申请。
ST迪马提示,鉴于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东银控股的重整情况而定;东银控股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王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