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出清历史问题,聚焦主业蓄力发展

2025-03-23 11:02:11 来源: 证券时报网

  3月22日,联创股份300343)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3月24日停牌1天,并于3月2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联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对于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联创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按照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满12个月,且公司就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后,公司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满12个月后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此前收购的标的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鏊投”)财务造假之诈骗行为,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相应年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市公司被动造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此,山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行政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但摘帽路径清晰:公司需在12个月内完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整改并消除影响,即可申请撤销风险警示。在此期间,公司股票涨跌幅限制仍为20%,流动性不受影响。

  据悉,为加速风险化解,公司曾于2024年4月对有关财务报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接下来公司会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在满足条件后第一时间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最大限度降低对投资者影响。

  被动信披违规导致

  回溯历史,此次的处罚缘起一桩跨界并购。2017年10月,联创股份现金收购主营数字营销业务的上海鏊投50.1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次年收购其剩余股权实现全资控股。然而2019年,联创股份发现上海鏊投存在虚构业绩、伪造财务数据等违法行为,并主动向有关主管机构和司法机关进行了举报。后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2022)鲁刑终354号】,上海鏊投时任法定代表人高胜宁等人通过虚构业绩、伪造财务数据等手段骗取公司对其进行收购,法院判决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上市公司为被害单位。该合同诈骗行为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相应年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市公司被动造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这一司法定性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公司系被动卷入造假事件,并非主观故意违规。联创股份表示,目前上海鏊投原管理团队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全力追偿损失。据了解,2025年1月21日联创股份公告已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上述司法执行追偿款1.2亿元,同时仍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追偿中。

  历史问题出清轻装上阵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因历史并购问题被追溯处罚的案例并不鲜见,但此类事件的影响周期通常较短。

  联创股份自2021年完成互联网业务全面剥离后,逐渐回归化工新材料主业,持续聚焦新能源、环保新材料领域,主营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充分验证战略转型成效。本次对公司和有关人员的处罚相对较轻,且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仅针对历史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对公司现有经营不会产生其他影响。这也意味着随着行政处罚程序进入尾声,公司将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公开资料显示,联创股份主营产品分为含氟新材料和聚氨酯新材料两个板块,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包括基础配套原料、含氟制冷剂、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等在内的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其中,在制冷剂产品上,联创股份发挥其拥有自主生产专利的优势,成为布局第四代制冷剂最早最完善的厂家,在现有万吨级产能的基础上即将投产新的万吨级产能;在含氟聚合物产品上,联创股份的PVDF产品凭借领先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已经进入国内两家头部电池厂商的供应体系,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行业地位日益稳固。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公司与中山大学合作开发的固态电解质正在小试中,已经有几项相关专利获得授权,未来有望获得较大突破。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新材料与新能源领域,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同时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股东回报。

  联创股份表示,此次监管处罚既是警示,更是契机。公司将以整改为契机,彻底扫除历史阴霾,轻装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齐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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