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上市募4.9亿元首日涨244.5% 业绩连降两年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讯深圳市首航新能(301658)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首航新能,股票代码:301658)今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航新能今日开盘报40.00元,截至今日收盘,该股报40.65元,涨幅244.49%,成交额12.10亿元,振幅78.31%,换手率81.21%,总市值167.63亿元。
首航新能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太阳能电力的转换、存储与管理,为工商业用户、家庭用户及地面电站等提供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设备,核心产品涵盖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及光伏系统配件等。
首航新能控股股东为许韬。本次发行前首航新能股本总额为37,113.4021万元,许韬直接持有首航新能17,303.7202万股股份,占首航新能总股本的46.62%,并通过持有深圳市皓首为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首为峰投资”)10.38%份额,间接持有首航新能1.17%的股权,通过持有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竹成航投资”)53.13%份额,间接持有首航新能4.96%的股权,许韬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首航新能52.75%的股权,为首航新能控股股东。
截至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许韬担任首航新能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首航新能17,303.7202万股股份,占首航新能总股本的46.62%;皓首为峰投资持有首航新能11.30%的股份,许韬系皓首为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皓首为峰投资10.38%份额,间接持有首航新能1.17%的股份,且通过皓首为峰投资控制首航新能11.30%的表决权;百竹成航投资持有首航新能9.33%的股份,许韬系百竹成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百竹成航投资53.13%份额,间接持有首航新能4.96%的股份,且通过百竹成航投资控制首航新能9.33%的表决权。
综上所述,许韬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首航新能52.75%的股份,通过直接持股及担任皓首为峰投资和百竹成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首航新能67.26%的表决权,因此许韬为首航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首航新能于2023年3月31日首发过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6次审议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问鼎投资入股发行人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主要供应商宁德时代(300750)的子公司问鼎投资2021年增资入股发行人,入股价格低于同期其他投资者。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的采购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7,090.53万元、23,849.94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采购情况、问鼎投资入股背景和过程,说明问鼎投资低价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发行人向第三方采购、宁德时代向第三方销售的情况,说明发行人向宁德时代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主要产品毛利率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储能逆变器毛利率分别为56.11%、55.85%、53.26%、49.4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储能电池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分别为14.26%、20.05%、23.76%、25.7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发行人:(1)结合产品功能与应用差异、下游客户情况,说明发行人储能逆变器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储能电池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发行人储能电池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问鼎投资低价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向宁德时代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首航新能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4,123.71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怡平、强强。
首航新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8,659.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1,252.25万元。首航新能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79,887.74万元。根据首航新能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21,139.99万元,分别用于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首航新能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具体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为7,407.55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4,348.10万元。
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首航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2,564.05万元、445,671.20万元、374,325.25万元和146,917.58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685.11万元、84,887.08万元、34,101.22万元和13,059.15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773.34万元、84,212.32万元、30,644.09万元和12,255.90万元。
上述同期,首航新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924.34万元、110,961.04万元、-56,200.27万元和-27,980.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是1.71、1.31、-1.65和-2.1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5,680.97万元、377,942.82万元、346,827.95万元和116,617.8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0.80、0.85、0.93和0.79。
首航新能预测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273.30万元,同比变动-27.53%;预测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490.75万元,同比变动-25.25%;预测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586.37万元,同比变动-23.03%。
经初步测算,首航新能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68,000万元至72,000万元,同比变动-5.53%至0.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4,900万元至5,500万元,同比变动-0.10%至12.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4,700万元至5,300万元,同比增长9.79%至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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