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江发布消息,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对区内烟花爆竹燃放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在城区及乡镇重点区域实施禁放,原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全域禁放通告同时废止。
根据通告,禁放区域具体包括:
一、万安镇:围城路以东、景乐路以西、围城路北段以南、G108以北以及罗江经开区城南工业园区的区域。
二、金山镇:罗江经开区金山工业园区内。
三、白马关镇:景观大道以东、五丁谷以西、宝成铁路以南、庞统祠南关楼以北的区域。
四、其他法定禁放场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科研等事业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医疗机构、敬老院、学校、疗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山林、草场等重点防火区。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因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的,主办单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实施,万安镇、罗江经开区、白马关景区负责具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协同推进。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将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原文:关于德阳市罗江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来源:罗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