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海关总署近日发布提醒,明确腊肠、腊肉、牛肉干、猪肉(885573)脯等各类肉类制品,无论采用何种包装,均属于禁止携带或寄递进境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述肉类制品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海关强调,除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备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证书的特殊情况外,一律禁止通过随身携带、分离托运、邮递、快件及跨境电商(885642)直购进口等任何方式进境。
此项规定旨在防范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风险,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人员及寄递收件人,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携带或寄递禁止进境物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原文:无肉一身轻(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