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全国人大代表马晓燕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建议。针对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在实践中面临的举证困难、配套措施不完善、部门联动不足等挑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详细答复,介绍了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规划。
马晓燕代表指出,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面临三大主要困境:一是家庭暴力案件因隐蔽性导致举证困难;二是针对受害者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等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三是处理家事纠纷涉及的多部门间缺乏常态化联动机制。
针对这些困境,马晓燕提出了具体建议:第一,完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明确新型家暴认定标准,并加大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惩处力度,设立48小时紧急保护令通道。第二,构建“家事审判+社会服务”联动机制,通过立法保障协作,并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第三,建立妇女儿童诉讼特别保障制度,通过诉讼费减免、举证责任倒置、强制律师代理、设立儿童权益代表人等举措加强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中表示,已高度重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全流程衔接,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并对举证形式、标准及法院调查取证作出规定。同时,指导上海、广东、新疆等地法院设立“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保护。
针对新型家暴行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指导,并积极推进与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建设。河北、北京、浙江等地法院已探索建立联合预警机制或引入专业心理服务。
关于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及诉讼特别保障等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对新型家暴行为规制、家暴行为分级认定标准、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等问题开展调研,并通过完善司法政策、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为家事审判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原文: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