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共提资本市场 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
本报两会报道组吴晓璐田鹏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简称“最高法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简称“最高检报告”)。
最高法报告提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会同中国证监会出台意见,协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53.6%。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某上市公司虚增营收11亿元,法院依法判处实际控制人有期徒刑六年,判令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7.7亿元。
最高检报告提出,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等证券犯罪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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