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监管资讯(2026年第11期)
监
管
动
态
人民银行:坚定维护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贯彻国务院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要求,研究部署具体落实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维护金融稳定功能,坚定维护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研究建立特定情景下对非银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高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点评
人民银行强调维护股、债、汇市场的平稳运行,旨在强化预期管理。下一步,人民银行还将通过完善制度与精准调控,着力构建更具韧性的金融安全网。
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投资机构座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举措,3月19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在北京召开座谈会,与全国社保基金、保险资管、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银行理财等部分投资机构代表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证券时报)
点评
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十五五”规划投资机构座谈会,问需于市场、问计于市场、问道于市场,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市场声音的重视,也反映出监管部门呵护市场的态度以及坚定的改革决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拟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推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金融监管总局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制度机制、消费投诉处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监督管理、附则六章,共52条。《办法》明确金融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多元化解、便捷高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为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其健全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机制和流程,并提供充分资源保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设置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专章,鼓励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协商,通过自行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调解组织在投诉处理工作中的作用。为维护消费投诉秩序,强调金融消费者应当诚实守信,通过正当途径客观、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点评
《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强调消费者的诚实守信义务,平衡了权利义务关系,旨在构建更高效、公正且低成本的金融纠纷解决生态,有助于提升行业公信力与民众的金融获得感。
观
点
聚
焦
吴晓求:企业并购要关注动机、风险边界与相对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吴晓求指出,投资者在实施并购时,首先要清晰认识企业的并购动机。并购类型多样,其中控股权变动是最主要的形式,无论是产业链上下游整合还是横向行业整合,控股权变更、大股东更换均居于核心位置,需要重点研究标的公司控股权是否存在被收购的可能。其次,要明确并购的风险边界。投资的关键在于把控风险,而非只关注收益。开展并购投资,必须清楚标的公司的风险点与风险底线。例如收购价格、控股股东承诺期限等,都是重要的风险考量因素。此外,要重视并购的相对价值。这既包括并购相关信息在定价与合约中的体现,也涉及投资的机会成本。投资者需要明确自身交易策略,是在并购前参与交易,还是在并购后参与交易。不同策略对应的收益与机会成本存在明显差异,相关投资决策均应建立在合规分析基础之上,应杜绝虚假信息与违规交易行为。
田轩建议增设“商自然人”破产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建议,呼吁在企业破产法中增设专门的“商自然人破产制度”,为因市场风险等原因创业失败的“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提供合法的债务豁免与退出机制,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家精神,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