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以来,券商碳交易(885986)准入加速扩容。长江证券(000783)、中泰证券(600918)、国金证券(600109)、国海证券(000750)、山西证券(002500)、英大证券、国新证券7家券商相继获批参与碳交易(885986),绿色金融与碳市场协同发展态势愈发明显。
业内人士认为,券商密集入场碳交易(885986),将为碳市场的融资与收益带来多重积极作用。而随着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的落地,光伏循环经济正成为碳市场新增量碳资产的重要来源,二者形成的“金融+产业”合力,正为新能源(850101)转型与“双碳”目标推进提供强劲支撑。
光伏回收催生多元碳资产
券商在碳交易(885986)中能做什么?“券商参与碳回购、碳托管等金融业务,能够丰富碳资产金融产品,提升企业碳资产质押融资的可得性,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券商入场与绿色金融政策形成合力,可推动银行将碳资产纳入绿色信贷评估,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此外,券商参与也将推动碳价发现机制不断完善,使回收项目绿色收益更可测算,从而有效对冲市场收益波动风险。”厦门大学中国能源(850101)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向《中国能源(850101)报》记者表示。
券商入场为碳市场注入金融活力的同时,政策层面也在持续加码新能源(850101)产业绿色转型。近日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得到完善。
业内认为,《意见》的公布为碳市场带来全新的增量碳资产空间。
“具体来看,企业通过物理拆解、化学提取等先进技术处理废旧组件,能大幅减少废弃物处理环节的碳排放,由此形成具备市场价值的自愿减排量或碳信用额度,构成回收减排类可核算碳资产;再生材料对原生材料的替代,可实现全生命周期(883436)减排效益,在产品生命周期(883436)评价体系中降低隐含碳排放,进而转化为隐含碳减排类资产;而优化产品易回收设计与清洁生产工艺所产生的碳减排价值,不仅能在供应链金融中作为增信依据降低融资成本,还能实现绿色设计的价值溢价,成为绿色制造相关的增量碳资产。”孙传旺说。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副研究员白卫国也向《中国能源(850101)报》记者表示,《意见》从全生命周期(883436)角度,阐述提升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水平,明晰了生产者责任,必将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全链条低碳化发展。光伏产业(159863)具有制造高碳、运行零碳的特征,面对光伏退役潮,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将会实现回收减碳的目的,从而形成碳资产增量。“具体而言,碳资产增量主要体现在再生铝、再生硅以及再生玻璃等材料的循环利用。”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转型
业内人士指出,“金融+产业”深度融合,是推动新能源(850101)高质量转型、加快构建新型能源(850101)体系的重要抓手,对产业升级、国际竞争与能源(850101)变革具有多重战略意义。
白卫国表示,光伏循环经济通过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可有效降低对上游原材料的依赖与生产运营成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碳金融则为技术升级与低碳改造提供助力,深化光伏产品碳足迹管控,释放优质产能,实现光伏产业(159863)提质增效,强化我国在光伏领域的领先地位,为新能源(850101)转型筑牢产业根基。“而且,降低光伏组件全生命周期(883436)碳足迹,可提升产品绿色价值,加强国际竞争力,能够更好应对欧盟碳关税等国际绿色贸易规则要求,拓宽海外市场空间,为新能源(850101)转型发展注入外向型动力。”
“此外,这一模式还能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光伏、储能(885921)、氢能等新能源(850101)领域集聚,加速破解光伏产业(159863)资源短缺、关键资源对外依存度高、大规模退役组件处置的难题,完善全产业链供应链碳治理,加速可再生能源(850101)替代进程,支撑新能源(850101)转型提质增速,助力新型能源(850101)体系建设步伐。”白卫国表示。
孙传旺也认为,该创新组合,为新能源(850101)转型提供了全链条协同推进的有效路径,具有深远现实意义。“一方面,光伏循环经济贯穿绿色设计、规范退役、高效拆解等重要环节,而碳金融可通过碳配额交易、绿色信贷等工具,为回收与梯次利用项目提供定价、融资及风险管理支持,二者结合有助于推动光伏产业(159863)全链条低碳化;另一方面,有利于缓解退役潮风险并创造新增长点。循环经济体系可缓解环保与资源安全压力,碳金融则把减排与资源化价值显性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回收与梯次利用,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避免退役潮成为产业与环境的负担。”
碳交易要回归本质
尽管“金融+产业”的协同发展前景广阔,但当前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堵点。
在孙传旺看来,金融机构对碳资产的价值评估缺乏可靠依据,不少新能源(850101)企业尚未建立全生命周期(883436)碳足迹披露机制,碳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难以获得真实可核查的碳减排数据。同时,金融产品与新能源(850101)项目融资期限存在一定程度的错配,新能源(850101)项目建设与回收周期(883436)较长,现有绿色金融工具普遍难以覆盖10年以上的资金需求。
“未来几年的突破口,首先是完善碳信息基础设施,通过构建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立新能源(001258)项目碳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碳数据与金融数据的高效对接。其次是加快创新适配性金融产品,设立新能源(001258)产业绿色投资基金,整合政府引导资金、社会资本、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孙传旺建议。
而要让光伏回收产生的碳减排量更好纳入碳市场、实现标准化交易,关键在于夯实标准基础与打通交易闭环。
孙传旺进一步指出:“一方面,深化标准基建,夯实底层核算体系。完善光伏回收碳减排方法学及国家标准,健全废旧组件回收量统计、再生材料替换比例等核心数据的报送与核查规范,确保碳减排数据的合规可靠;另一方面,畅通转化路径,打通资产交易闭环。明确项目申报、第三方核证、登记簿记载与注销规则,在碳交易(885986)所或碳普惠平台开设相应品种或专区,完善配套的交易规则与信息披露制度,实现从‘精准核算确权’到‘市场规范交易’的全流程闭环。”
值得注意的是,有业内资深专家提出,当前碳交易(885986)市场已偏离核心定位,亟须回归本质。“当前市场最大的问题在于‘为交易而交易’,交易行为与减排目标严重脱节,碳价未能真实反映减排的边际成本与社会价值,无法让碳价发挥资源配置与产业引导作用。碳税具有税率稳定、操作简便、透明度高的优势,能让企业形成明确的成本预期,更高效地引导技术升级与减排行动。未来可进一步推动碳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