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胡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6-03-25 19: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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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3月25日通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胡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胡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毫无纪法底线,“靠企吃企”,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资金审批、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胡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胡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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