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时娜)4月10日,深交所就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便利投资者交易。
实践表明,做市商制度有助于提高定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价格波动。本次修订明确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深交所将通过发布业务细则、指南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做市商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等安排,保障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本次修订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深交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调整前的“盘中申报、盘后成交确认”安排,存在操作时间不足、影响参与意愿等问题。这次将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协议大宗交易成交意愿,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2020年8月创业板股票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运行平稳有序。本次修订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范围扩展至主板A股和包括创业板相关ETF在内的全部ETF。深交所负责人表示,这是对盘中竞价交易的有益补充,便于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
本次修订还拟优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排。将自律监管措施“盘中暂停当日交易”调整为“暂停交易”,“盘后限制交易”调整为“限制交易”,进一步提高监管措施适用性,更好满足自律监管需要;对重点监控事项中情节严重的行为,增加深交所可以采取纪律处分的规定,打击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此外,本次修订整合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前期深交所已就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吸收相关内容,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