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昝秀丽
中国证监会4月10日消息,证监会自4月起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聚焦董事会秘书缺位失职、造假公司高管薪酬追索、大股东资金占用等八大领域。
本次专项行动不止于企业“自查自纠”,更强调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支持市场化机构行权及完善立体追责机制,向市场传递了“合规受益、违规严惩”的明确信号。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形成参与各方积极履职、相互制衡,助力企业科学决策的良好生态。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八大领域,具体包括:一是提高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制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督促董秘长期缺位的公司及时选聘,能力不合要求的依法更换。二是支持第三方提名独立董事。支持投服中心通过公开征集和联合行权的方式公开提名,鼓励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三是支持审计委员会专项核查。聚焦年报和内控审计非标事项、财务疑点等问题。支持审计委员会向监管报告。四是督促造假公司追回超额发放的高管绩效薪酬。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对财务造假且薪酬与业绩挂钩的上市公司,督促追回虚假业绩对应超发的高管薪酬。五是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在严肃惩处的同时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重要股东进行民事追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六是支持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提升行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对行政监管的有机补充。七是引导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加强业务与财务系统的融合。鼓励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管理流程,提高业务数据与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增强内控有效性。八是组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培训。
证监会表示,将组织推动一批典型案例,持续深化公司治理监管约束,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