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政策有哪些较为重要的内容?对资本市场有什么较为重要的影响?
贾婷婷:
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围绕服务新质生产力推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核心内容涵盖板块定位、发行上市、融资并购、交易机制、投资端改革、监管保障等多个维度。
在板块定位上,新政明确创业板聚焦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及传统产业创新转型,积极接纳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新型消费(883434)与现代服务业优质创新企业上市,强化创新资本形成功能;
发行上市标准方面,增设了适配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差异化指标,其中新兴产业企业需满足预计市值≥30亿元、近1年营收≥2亿元且近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30%,未来产业企业需满足预计市值≥40亿元、近1年营收≥2亿元且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15%,同时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允许在审企业向老股东增资扩股等配套创新机制。
在新股定价与配售上,调整高价剔除比例,试点向锁定期更长、持股更稳定的网下机构提高优质创新企业配售比例,提升中小盘股IPO战略配售比例上限,引导长期资金参与;
融资并购制度也迎来革新,支持优质创新企业采用再融资储架发行模式实现批量灵活融资,扩容再融资简易程序,允许创业板公司吸收合并境内上市未满3年的公司,同时丰富科创债、绿色债等债融工具,优化债券披露安排。
交易机制方面,引入做市商制度以提升市场流动性与稳定性,将协议大宗交易改为实时成交确认,推出创业板ETF(15997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优化指数体系并计划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投资端则通过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完善创业板ETF(159971)与衍生品体系,汇聚中长期资金入市。
2、该政策的推出对资本市场有什么较为重要的影响?
此次创业板改革新政对资本市场产生了多维度的重要影响。
首先在供给侧实现扩容,第四套上市标准的推出打通了创新链与资金链,降低了高成长、高研发投入的新兴及未来产业企业上市门槛,让人工智能(885728)、先进制造(883433)、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加速登陆创业板,持续提升创业板供给质量,同时与科创板形成错位互补、协同发力的格局,共同构建起服务新质生产力的资本市场核心支柱。
其次,融资效率大幅跃升,储架发行、简易再融资等机制精准适配创新企业高投入、长周期(883436)、快融资的资金需求,减少了企业融资等待成本,而债融工具的创新则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了对股权融资的依赖,助力企业优化资本结构。
在交易与投资端,做市商制度、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举措有效改善了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降低了市场极端波动风险,而创业板ETF(159971)、期权、股指期货等衍生品的丰富,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对冲风险与资产配置的工具,进一步吸引社保、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提升资本市场韧性。
从长远来看,此次改革推动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提高了直接融资比重,不仅助力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崛起,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本动能,同时也推动创业板板块价值重估,个股分化将进一步加剧,符合新质生产力方向、业绩高增长的企业将持续获得资金青睐,而劣质企业则会加速出清,整体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力。
分析师:贾婷婷 交易咨询号:Z0016232 从业资格:F305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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