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通过发出督促函、否决存疑议案、实地走访纠偏等一系列“敢于亮剑”的硬核举措,广东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正从“幕后”走向“台前”,在防范财务风险、规范公司运作、强化内部控制等方面全方位发挥积极作用。
上市公司良好治理生态的形成,与监管层的积极引导息息相关。据了解,近年来,广东证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的要求,多措并举督促引导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职、主动发声,及时提示风险,辖区公司治理生态加速重构。
独立董事履职质效明显提升
据了解,2023年9月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提前完成改革要求,成功实现“三个百分百”目标,即百分百完成公司章程或相关制度调整、百分百完成独立董事人员调整、百分百参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项培训。随着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作用的成效进一步凸显,并已形成多个典型案例。
广东辖区某上市公司因拟收购方在收购期间挪用上市公司大额资金且未归还,独立董事向公司及资金占用方发出督促函,要求公司依法合规督促相关方尽快归还占用款,并及时向投资者提示“年报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风险。
广东辖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收购议案时主动发声,组织公司聘请的多家中介机构进行反复论证,促成公司修改收购价格并达成更优收购方案,充分保障了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和稳健经营。
有独立董事表示,市场上众多实践案例已成为独立董事履职操作范本,独立董事更敢于、更善于行使法定职权,这也将促使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更便捷、高效和稳定的保障。
审计委员会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除了上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系列配套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职责,这对审计委员会履职专业性、主动性和时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广东辖区460余家上市公司于2025年全面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责已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多个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案例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广东辖区某上市公司时任实控人提议更换公司财务总监,但审计委员会经研判认为,财务总监不存在履职过失,且公司提议的实控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持股权将被拍卖,此时提议解除财务总监职务意图存疑。为不影响年报审计进展,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议案最终未获通过。
广东辖区某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通过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细节,认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可能存在风险隐患后,及时督促审计机构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和财务往来的审计工作,并将发现的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财务资助等问题向监管部门报告。经督促整改,相关人员当月就将相关资金全部归还上市公司,并在披露年报时一并披露上述情况。
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
目前,广东辖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的良好生态正在快速形成,这与监管部门的督促引导密切关联。
据了解,2025年广东证监局指导广东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全国首个“上市公司审计委主任委员会”,首届委员会由22名来自高校、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及投资机构等领域的审计委员会主任组成,该举措进一步推动形成审计委员会履职的典型案例。
同时,广东证监局还建立与审计委员会主任的一对一联系机制,及时通报公司存在的问题,提醒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另外,自2023年以来,广东证监局每年举办审计委员会履职专题培训,逾600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切实增强他们作为“法定吹哨人”的角色认同与履职自觉。
广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已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下一步,广东证监局将坚决按照工作部署,做好包括督促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履职的多项工作,梳理总结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样本”,为推动辖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提供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