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8日)。其中,证监会要求博纳西亚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等事项。据港交所2月11日披露,博纳西亚(杭州)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纳西亚)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兴证国际(HK6058)、工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博纳西亚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1)请说明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对你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进行核查。
二、请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外部顾问沈渭忠以0元认购你公司股份的合理性,该等认购价格与其他外部顾问、员工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是否对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六、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1)请说明你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披露,博纳西亚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杭州的临床合同研究组织(CRO)机构,致力于通过数字化赋能创新药(886015)临床研究。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为国内外制药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临床试验技术服务,旨在加速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881142)的研发及商业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