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0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850101)局近期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多用户绿电直连的政策导向,将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及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纳入适用范围,并创新了投资与运行机制。业内专家指出,新政出台标志着我国绿电直连从“点对点”向“点对多”转化,对于进一步推动消费(883434)侧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发展,促进新能源(850101)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零碳园区等规模化绿色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885641)、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884150)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
当前,工业园区占我国总能耗的66%以上,未来碳排放双控政策将逐步覆盖更多高载能行业,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利于拓展新能源(850101)开发利用空间,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为此,《通知》明确在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拓展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用能清洁替代。
“在原有绿电直连政策基础上,《通知》将适用对象由单一电力用户拓展至多个电力用户,明确风电(885641)、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850101)通过专用线路向多用户供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这一界定延续了绿电直连‘源荷直连、物理溯源’的基本特征,同时推动供电模式由单一用户向多用户拓展。”北京大学能源(850101)研究院副院长杨雷表示。
在应用场景方面,《通知》在延续对新增负荷、存量负荷替代等典型场景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工业园区、零碳园区以及具有降碳需求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纳入重点适用范围,支持多类型用户协同用能,并优先支持算力中心、绿色氢氨醇等新兴支柱产业和未来产业参与。
“在双碳战略和考核要求下,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等对绿电消费(883434)需求持续攀升,多用户绿电直连为其提供了多元化、便捷化的路径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国家能源(850101)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表示,该模式还有助于解决绿电追溯难题,提升国际认可度。
《通知》的另一大亮点是创新了投资与运行机制,完善了多主体投资与组织模式。《通知》明确投资与建设要求,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项目新能源(850101)规模及投产时序,要求项目通过灵活的投资模式建立主责单位,负责项目内部电力设施的建设和公平运营。
杨雷指出,《通知》进一步明确电源、负荷及第三方主体均可参与项目投资建设,支持园区平台或市场化主体统一组织实施,并鼓励通过租赁等方式利用存量电力设施。这一安排有助于降低项目投资门槛,提升模式的灵活性和可复制性。
“对于新能源(850101)投资企业,可进一步精准对接园区绿电需求,依托政策支持实现与用户的直接合作,避免消纳受限风险,投资预期更加稳定,财务模型具备可行性。总体而言,本次政策进一步打开了绿色电力(885936)消费(883434)的广阔市场空间。”王鹏说。
此外,在交易与价格机制方面,《通知》明确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允许内部协调优化运行方式、灵活调整发用电曲线,明确计量结算要求并按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缴纳相关费用。
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603357)能源(850101)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凡鹏飞看来,交易与价格机制是绿电直连模式市场化运行的核心,《通知》针对多用户场景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参与方式,健全和创新了项目内部管理机制,确保交易价格机制更灵活、更适配市场化改革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