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教集团拟3.6亿元出售嵩明新巨企业管理100%股权

2026-05-29 17:38:09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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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新高教集团以3.6亿元的价格出售其子公司嵩明新巨企业管理100%股权给广西英华海岸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不再为新高教集团的附属公司,广西学校的财务业绩也将不再并入新高教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2、此次资产处置是新高教集团为适应政策导向、主动聚焦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集团营运资金,此举将会加强集团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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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教集团--

新高教集团(HK2001)(02001)发布公告,于2026年5月29日,卖方北京大爱树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一间综合联属实体)、买方广西英华海岸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及目标公司嵩明新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按代价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按代价收购待售股份,代价为人民币3.6亿元。于交割后,目标公司(即广西学校举办者的唯一股东)由买方拥有100%股权,而目标公司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此外,相关结构性合约已告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因此,广西学校的财务业绩亦将不再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目标公司为于2016年10月27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及为广西学校举办者的唯一股东,主要从事民办高等学历教育业务。

广西学校包括下列两间学校。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乃于2006年1月20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主要从事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于本公告日期,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万元。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乃于2006年4月10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主要从事普通高中学历教育。于本公告日期,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本次资产处置是本集团为适应政策导向、主动聚焦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来,本集团将持续加大资源投入,集中力量深耕现有院校建设,推动办学层次与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与社会价值的长期提升。

由于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本集团之营运资金,此举将会加强本集团的财务状况。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代价)属公平合理,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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