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股票上市时间短、自由流通量低、限售股大量解禁等情形的风险揭示,现予发布,自2026年6月8日起施行。
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股票上市时间短、自由流通量低、限售股大量解禁等情形的风险揭示,现予发布,自2026年6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