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想三维澄清媒体报道,相关纠纷并不符合作为重大诉讼事项而需在招股章程中进行披露的适用门槛

2026-06-08 12:07:14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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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创想三维发布澄清公告,回应有关公司在招股章程中未全面披露相关纠纷的媒体报导。公司已在招股章程中详述相关纠纷,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将继续监察纠纷进展,并在有需要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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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想三维--

创想三维(HK3388)(03388)发布公告,本公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以回应互联网上流传的若干媒体报导及网络舆情(媒体报导),媒体报导的内容涉及一家总部位于欧洲的3D扫描仪制造商在美国纽约州法院对本公司提起诉讼(美国纠纷),以及在中国涉及 MakerWorld及拓竹的若干版权及平台相关纠纷(中国纠纷,连同美国纠纷统称“该等纠纷”)。

董事会注意到,媒体报导指称本公司未有在招股章程中全面披露相关纠纷,或选择性披露与其相关的资料。

董事会谨此澄清,诚如招股章程所详述,美国纠纷涉及针对我们其中一名供应商及本公司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声称相关产品侵犯原告人的专利权及着作权。于2026年4月19日,法院就一项专利不存在文义侵权授出简易判决,并驳回本公司就所有余下专利侵权主张提出的简易判决动议。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风险因素-我们可能因保护或强制执行知识产权,或因在第三方声称我们侵犯其知识产权时为自身辩护而捲入诉讼”及“业务-法律诉讼及合规”。根据本公司收到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案仍有待就原告人余下的专利侵权主张作出判决。基于涉案产品的销量有限,以及本公司诉讼法律顾问对案件的评估,预计该诉讼不会对本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澄清,本公司已在作出妥善查询及考虑后,评估中国纠纷的重大性。截至招股章程日期,法院并无针对本公司或其他被告作出判决或责任认定。经考虑该案件的最高赔偿金额以及本公司已採取的相关措施,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事项目前及将来均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基于以上,本公司认为,该等纠纷并不符合作为重大诉讼事项而需在招股章程中进行披露的适用门槛,且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运营、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亦请参阅招股章程中关于(其中包括)知识产权纠纷、线上平台运营、声誉风险及潜在负面宣传的风险因素披露。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监察该等纠纷的进展。倘该等纠纷有任何重大进展,并触发本公司在适用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项下的披露义务,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进一步公告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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