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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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订背景来看,近年来,国家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培育发展了一大批新产业新赛道,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战略部署,支持符合条件的量子科技(885730)、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886047)、具身智能及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更多领域“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创板建设主线和重大任务。
去年以来,多家量子科技(885730)、生物制造、脑机接口(886047)等领域的企业有在科创板上市的意愿。为更好地引导符合条件的未来产业行业企业申报科创板,进一步提升科创板的包容性和适应性,支持前沿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实施意见》等规定,修订《暂行规定》调整更新科创板重点支持的具体行业范围。
从修订内容来看,一是新增未来产业领域相关行业。根据“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要求,对《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二级行业进行调整更新。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增“量子”;高端装备(885427)领域,新增“机器人”,并调整“海洋工程装备”为“海洋装备”;新能源(850101)领域,新增“氢能”;生物医药领域,新增“脑机接口(886047)、生物药品、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生物医学工程”等。
二是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明确涉及未来产业领域相关行业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全面、客观、准确披露当前发展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同时,督促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技术与产品的先进性、商业模式、市场空间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明确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具体来看,《暂行规定》提到,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保荐机构应当顺应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立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推荐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转化运用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硬科技”企业申报科创板。
此外,《暂行规定》还提到,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一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二是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三是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四是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或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四项指标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前款第三项指标的要求,但研发投入占比应在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