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市公司的严监管持续加码,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问题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罚单。《金融时报》记者据统计,截至6月16日,按违规主体为公司类别统计,本月已有22家上市公司公告收到地方证监局的罚单,处分措施包括罚款、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此外,还有多家上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本周多家公司被警示
本周以来,又有多家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6月16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现场检查发现公司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多记收入0.2亿元、0.91亿元,多记营业成本0.2亿元、0.91亿元,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月16日,卫宁健康(300253)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宁健康(300253)”)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某犯单位行贿罪,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且相关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指出该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资本市场参与者而言,卫宁健康(300253)本次事件清晰传递监管导向,上市公司不仅要杜绝商业贿赂等实体违法行为,更需如实披露内控瑕疵、历史诉讼等重大风险。内控自评报告、定期公告不再是形式化文件,隐瞒重大缺陷将触发独立监管处罚。
6月15日晚,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科技(603778)”)发布公告显示,因隐瞒5184.62万元重大买卖合同诉讼,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国晟科技(603778)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184.62万元。2026年4月24日,国晟科技(603778)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时,已获悉该笔诉讼情况,但未包含在内,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该笔诉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10%,公司至2026年5月22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多家公司涉财务造假被罚
财务造假仍是监管查处的重点领域。
6月7日,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881121)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股份”)发布公告显示,为平滑业绩,派瑞股份通过篡改商品验收单据的方式延迟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虚减营收2271.50万元、虚减利润1711.73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11.84%和26.18%;202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收2271.50万元,虚增利润1711.73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26.87%和50.02%。陕西证监局拟对公司及3名高管合计罚款1020万元。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岭南(000524)”)则因多项违规行为领到高额罚单。6月2日,*st岭南(000524)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2660万元罚款,原实控人尹某卫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st岭南(000524)2021年虚增收入1180.23万元、虚减利润总额7527.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9.6%,未及时披露时任董事因串通投标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重大信息,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资金占用问题被紧盯
除信披违规、财务造假外,实控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是监管查处的重点领域,多家公司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到罚单。
6月12日晚间,深圳市倍轻松(68879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688793)”)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2024年公司实控人马某军通过安排孙公司转出资金、组织员工申请备付金借款、向供应商提前支付采购款等多种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发生额859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此外,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倍轻松(688793)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深圳证监局拟对倍轻松(688793)及马某军等合计罚款超千万元。其中,拟对倍轻松(688793)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马某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30万元罚款。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样因资金占用问题被罚。6月9日公司披露,因存在资金违规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实控人被合计罚款880万元。
分析人士认为,资金占用本质是实控人将上市公司视为“提款机”,严重损害公司独立性和中小股东利益。监管层对此类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同时督促公司限期收回占用资金,压实实控人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