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外向型微短剧创作生产和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微短剧创作提供便利,支持优秀微短剧境内外同步播出。鼓励和支持微短剧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鼓励微短剧艺术表达、传播方式、新技术应用、商业模式等创新。
鼓励、支持广大群众参与微短剧创作,激发微短剧作为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创新创造活力。
鼓励、支持优秀微短剧创作播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根据微短剧创作的需要,为微短剧创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为纳入重点扶持的微短剧的上线播出提供必要支持。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相结合,形成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经济业态,促进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