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反映A+H股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水平,助力做好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在《强制披露主体2026年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结合A股及港股相关监管要求,对171家A+H股上市公司(含H股及红筹)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以下为报告节选,供市场各方参考。
研究对象及说明:
本报告研究对象为:截至2025年底,在境内发行A股,同时发行H股(为更全面反映工作情况,本报告将6家符合强制披露条件的红筹公司也纳入研究对象)的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共171家。
本报告统计范围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在不做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上述报告统称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报告所标注“年度”是指可持续信息覆盖年度,而非相关报告披露年份。
本报告数据均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统计截止时点为2026年4月30日。
截至2026年4月30日,171家内地香港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全部完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披露率达到100%。报告中普遍将A股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与香港交易所(HK0388)《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同时作为报告编制依据,落实境内外证券交易所要求,按照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以及指标与目标“四要素”框架进行信息披露。相较430家强制披露主体整体披露情况,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在量化指标、应对气候变化、“四要素-治理”等方面信息披露表现突出,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报告鉴证或审验的比例相对更高,其中大型股发行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样板”作用明显。
具体披露情况如下:
一、报告发布情况
1.报告名称
指引要求,强制披露主体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守则规定,发行人须每年刊发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25年度,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全部以“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命名,二者比例分别为47.37%(81家)和52.63%(90家)。
2.报告发布时间
2025年度,上述公司均在4月30日或之前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在4月30日之前和4月30日当天披露报告的占比分别为95.32%(163家)和4.68%(8家)。87.72%(150家)的报告与年报同时披露。
3.报告篇幅及形式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66.08%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篇幅超过100页,76.02%发布中英文两个版本报告。报告平均篇幅为122页,超过强制披露主体整体平均篇幅(118页),发布英文版报告的占比更高。
4.编制依据
2025年度,上述公司均披露了将守则作为编制依据,98.25%披露了将指引作为编制依据。此外,《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UN SDGs)是主要参考的标准,二者占比分别为75.44%和40.35%。
5.鉴证比例
指引和守则均鼓励上市公司对报告开展独立验证,以提升披露信息的可信度。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有39.18%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开展报告鉴证或审验,高于强制披露主体整体比例近8个百分点,其中大型股发行人的鉴证比例为73.91%。鉴证依据《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修订版)——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ISAE3000)、AA1000审验标准(第三版)的公司占比最高,分别为56.72%(30家)和40.30%(27家)。
二、重要性议题识别与分析
1.重要性议题识别情况
指引要求披露主体按照双重重要性原则开展议题识别与分析,守则鼓励发行人识别并披露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的事项。2025年度,上述公司均开展了重要性评估。其中,有98.83%(169家)披露开展了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93.57%(160家)披露了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与重要性议题识别和分析。
2.指引议题覆盖情况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有7.02%(12家)披露了指引要求的全部21项议题,92.40%(158家)披露了16-20项议题。其中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合规管理、能源(850101)利用、水资源利用、社会贡献、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数据安全(885942)和客户隐私保护、员工、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等议题的披露率为100%。
3.利益相关方沟通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有98.25%(168家)披露了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相关信息。其中,股东、客户和员工为主要沟通对象,占比分别为98.25%(168家)、97.66%(167家)和97.66%(167家)。
三、“四要素”披露情况
1.“四要素-治理”披露情况
守则要求报告必须包含管治架构相关内容。2025年度,上述公司均披露了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事宜进行监督。同时,56.98%的公司披露建立了董事会可持续发展相关专门委员会,其中占比最高的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2.“四要素-战略”披露情况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有97.08%制定了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规划或策略。
3.“四要素-影响、风险及机遇管理”披露情况
2025年度,有7个议题的影响、风险和机遇识别与管理信息的披露占比超过80%,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合规管理、能源(850101)利用、创新驱动、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员工以及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全部公司均披露了“应对气候变化”“能源(850101)利用”两项议题的影响、风险和机遇识别与管理信息。
4.“四要素-指标与目标”披露情况
4.1量化指标披露数量
2025年度,上述公司均披露了量化指标,其中,4.09%的公司量化指标披露数量大于100个,84.21%量化指标披露数量在51至100个之间,均略高于强制披露主体整体披露比例。
4.2指标平衡性
2025年度,上述公司均在报告中至少披露一项负面指标,包括:环境、劳工管理、职业健康安全、腐败及产品责任方面的违规事件;员工流失率;非正式员工比例;工伤事故,损失工时,伤亡人数,职业病发生人数等。
4.3可持续发展目标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分别有77.19%、46.78%和50.88%设定了温室气体减排、职业健康与安全以及减少能源(850101)消耗的目标。披露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公司中,有68.18%进一步披露了相关目标的执行进展情况。
四、应对气候变化议题披露情况
1.以“四要素”为披露框架
2025年度,78.95%的上述公司按照“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以及“指标与目标”四要素框架披露气候相关信息,高于强制披露主体整体比例超6个百分点。
2.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分析
2.1识别出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披露“识别的机遇”占比为88.89%(152家);披露“急性物理风险”及“政策及法规风险”占比分别为85.38%(146家)和90.06%(154家)。
2.2分析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财务影响
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开展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财务影响分析;守则规定,发行人须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当前财务影响和预期财务影响。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93.57%开展了财务影响分析,大部分采取定性方式来描述相关财务影响,16.96%采取定量形式分析。所有的大型股发行人均开展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财务影响分析,其中30.43%采取定量分析形式,这一比例显著高于强制披露主体整体比例。
2.3开展气候相关情景分析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65.50%开展了气候相关情景分析。其中,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际能源(850101)署(IEA)以及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发布的情景模型是最主要的参考情景。
3.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情况
3.1温室气体排放量披露率
2025年度,上述公司中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占比达到99.42%,其中披露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占比分别为98.25%、97.66%。
指引鼓励有条件的披露主体披露范围3排放量;守则规定,如发行人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须就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披露范围3排放量。2025年度,上述公司披露范围3的占比达54.97%,高于强制披露主体整体比例超10个百分点;大型股发行人中73.91%披露范围3排放量。员工差旅、采购商品及服务和员工通勤为披露排名前三的温室气体范围3排放类别。
3.2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标准
2025年度,披露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上述公司中,适用《国际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标准》(GHG Protocol)标准的占比最高,为50.59%;适用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次之,为44.71%。
4.应对气候变化其他披露情况
守则要求企业将是否采用内部碳定价、是否存在气候绩效与高管薪酬挂钩等事项纳入披露范围。上述公司中:31.58%提及了内部碳定价机制相关信息;46.20%披露了气候绩效与高管薪酬挂钩相关信息,两项指标披露情况均明显优于强制披露主体整体情况。此外,31.58%的公司披露围绕碳信用额度应用或碳排放权交易开展了相关研究与筹划,或已通过具体行动实现碳抵消与效益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