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证监会召开两次会议 资本市场打假统筹协调力度大幅提升

2026-06-30 20: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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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央地协同工作推进会。

当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在北京主持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央地协同工作推进会,与有关地方党委分管负责同志、金融办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推进综合惩防工作。中央金融办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应邀到会指导。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沪深交易所主要负责同志,证监会机关有关司局、系统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这是半年内证监会围绕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召开的第二次会议,1月5日,证监会牵头召开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12个部门共同研究重点工作。打击财务造假统筹协调力度大幅提升。

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247起

会议通报了综合惩防体系央地协同工作进展。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央地合力显著增强,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开展三轮专项行动,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247起,作出行政处罚156起,罚没90.51亿余元,21家严重造假公司被强制退市。

二是合力惩治配合造假。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移送通报机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累计移送1500余条线索,通过刑事追责、行政处罚、开除党籍等方式严肃处置。

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34起。检察机关对95起财务造假案件涉及的267人提起公诉,挂牌督办55起重大案件。

四是推动投资者民事赔偿渠道进一步畅通。支持各类民事诉讼84件,泽达易盛、广道数字等案先行赔付投资者近5亿元,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特别代表人诉讼取得重大进展,清越科技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声明将对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

当前,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达历史新高,呈现“零容忍、全链条、立体化”等特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处罚规模、强制退市数量明显加大,“退市不免责”成为市场常态;处罚范围覆盖上市公司、公司实控人和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少数”,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追责范围覆盖信息披露全链条;此外,监管部门通过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形成“三位一体”的震慑格局,推动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性生态。

央地“同下一盘棋”

参会单位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讨论认为,经过近两年的共同努力,综合惩防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生态持续净化,打击和防范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需要继续同向发力、协同共治。

一是继续完善联合惩戒,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失信约束,构建防治造假机制。

二是继续强化监管协作,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增强风险处置合力。

三是继续打击配合造假,进一步完善线索通报与反馈机制,加大处置力度,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吴清总结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认识加快构建综合惩防体系的全局意义,共同扛起打击和防范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政治责任,协力坚决铲除财务造假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地方营商环境、经济成色和法治水平的“窗口”,守住上市公司真实透明、合规经营的底线,也就守住了地方发展的根本。

“地方政府是构建综合惩防体系至关重要的主体,长期以来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给予了大力支持。”吴清表示,证监会将继续主动加强与各地的沟通协作,在源头把关、信息共享、协同执法、风险处置、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一步汇聚合力,央地“同下一盘棋”,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生态,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田轩认为,建立“央地协同问责机制”,强化中央与地方监管部门在案件移送、调查取证、责任追究上的联动效能,建立健全“一案多查”协作流程,实现跨区域、跨层级监管资源的高效整合,将进一步提升全链条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能力。

防范和打击财务造假步入“深水区”

目前,资本市场防范和打击财务造假步入“深水区”,向常态化、智能化、系统化治理纵深推进,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防控体系。

今年4月份,中国证监会部署了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聚焦“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核心目标,升级智能监管体系,依托监管大数据仓库、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搭建专业化非现场监测和发现中心以及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对资金流水、关联交易、内控执行的全维度动态预警,精准破解新型隐蔽造假识别难题。

同时,监管部门持续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一方面从严落实“造假退市、占用偿还、退市不免责”的监管要求,持续释放高压震慑,坚决破除企业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紧盯上市公司内控治理、审计机构把关、实控人履职关键环节,严查配合造假、中介机构失职失守等行为,全方位扎紧制度防线。此外,鼓励内部人“吹哨”,更好地防范和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法治保障再加码。新修改的注册会计师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聚焦审计造假等行业顽疾,通过细化执业规范、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全方位压实审计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从审计源头遏制财务造假,夯实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基。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审计机构是防范财务造假的“第一道防线”,能及早识别资金占用、收入虚增等系统性风险,形成财务造假的前置拦截网。进一步推动审计机构归位尽责,在于破解“如何精准识别造假”与“如何有效追责”两大难点,一方面,应建立审计风险智能监测平台,整合税务、司法等跨部门数据,为审计提供穿透式证据链;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审计机构责任,对勤勉尽责但未发现隐蔽造假的机构减轻处罚,对刻意放水者终身禁入。让审计独立性不依赖道德自觉,而源于制度刚性。

随着法治基础夯实,跨部门协同机制不断完善,央地协同持续深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刑民行”衔接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信用惩戒联动发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不断压实市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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