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两连板后,先导基电(600641)公告拟增资控股先导微电子,收购磷化铟衬底资产
在接连两个涨停板后,7月1日晚间,先导基电(600641)(600641)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对广东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
先导基电公告拟增资控股先导微电子,收购磷化铟衬底资产
本次交易的情况是,先导基电(600641)拟与清远先导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先导微电子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先导基电(600641)以增资的形式对先导微电子进行投资,取得标的公司50%以上的股权,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本次增资的具体金额及对应股权比例等尚待相关工作完成并签署相关协议后确定。
根据初步评估数据,截至评估基准日,在评估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的评估值为20亿元左右。
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先导微电子总资产为15.23亿元,净资产为8.52亿元,营业收入为8.84亿元,净利润为9118.92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总资产为16.67亿元,净资产为8.47亿元,营业收入为3.52亿元,净利润为3998.45万元。
先导微电子之所以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该公司是先导集团旗下核心半导体材料(884091)平台,主营砷化镓、磷化铟衬底晶圆制造,是国内少数实现4-6英寸磷化铟抛光片量产的企业,也是AI高速光模块、CPO(光电共封装)技术的上游核心材料供应商。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6月26日,先导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光智科技(300489)(300489)公告称,拟增资并控股从先导微电子剥离出来的磷化铟业务资产。标的公司为先锐科技,该公司由先导微电子设立,承接相关资产后,股权转给了先导微电子的控股股东清远先导及一众相关外部投资人。
3月底以来,受益于实控人朱世会在铟、锗等稀散金属资源领域的布局,市场对光智科技(300489)产业链整合预期持续升温,推动光智科技(300489)股价一路走高,从3月26日的44.77元/股上涨至6月26日的283.24元/股,累计涨幅超过500%。
资料显示,先锐科技主要从事Ⅲ-V族化合物材料业务,覆盖高纯原材料提纯回收及化合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的公告,先锐科技已启动新投资项目,规划建设年产40吨磷化铟晶体产能。
此次先导基电(600641)公告拟增资控股先导微电子,意味着先导集团旗下的磷化铟业务正式完成产业链分工,光智科技(300489)负责毛坯晶体业务,高附加值衬底精加工业务将进入先导基电(600641)。
对于此次增资的背景及目的,先导基电(600641)仅表示是为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拓展业务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先导微电子今年以来已经完成两次股东变更,引入了多家外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图:收购公告发布前,先导基电的股价已连续两次涨停
交易所火速问询
在公司披露股价异动及收购资产事项后,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围绕标的公司估值、交易支付安排及交易合理性、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等进行抽丝剥茧式追问。
关于标的公司估值,上交所关注到,2026年4月末,标的公司净资产为8.47亿元,估值约20亿元,公开资料显示,标的公司此前于2026年1月完成A轮融资。
对此,上交所要求先导基电(600641)补充披露对标的公司增资的具体估值、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对应依据、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并结合标的公司历次融资情况,量化分析本次增资对应估值的差异、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对比近期市场中同类资产收购定价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结合本次交易评估方法、估值溢价率等,说明是否设置业绩承诺条款。
上交所还发现,公司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和自筹资金,标的公司投前估值约20亿元。但反观公司2024年-2025年已连续2年亏损,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55亿元、-1.74亿元,2026年第一季度延续亏损态势;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4.37亿元,有息负债余额约18.28亿元。
基于上述事实,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本次用于增资标的公司的资金安排,其中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结合公司目前货币资金情况、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有息负债规模、利息费用等,评估本次交易安排对公司现金流的潜在影响,以及因收购标的及后续项目投建对公司流动性的潜在影响;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说明公司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通过增资方式收购实控人持有的与公司主业不同的标的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是否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充分提示风险。
此外,先导基电(600641)公告提交当日,股价涨停并触及异常波动,且年初至今股价累计上涨148.58%。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本次收购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重要时间节点和参与知悉的人员范围等;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全面自查并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近期股票交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