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被罚200万,责任人共被罚540万,涉信披违规利空

2026-07-10 21:29:21
来源:蓝鲸财经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宁波证监局对先锋新材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先锋新材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 2、宁波证监局对先锋新材给予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对卢先锋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对白瑞琛给予警告并罚款80万元;对熊军给予警告并罚款60万元。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蓝鲸新闻7月10日讯,近日,宁波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宁波先锋新材(300163)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300163))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先锋新材(300163)存在以下情形:2018年11月6日,先锋新材(300163)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与收购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公司29.8%的股权,但先锋新材(300163)未及时披露协议签署情况。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公司多次披露股权转让事项,但未披露实际受让人。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卢先锋作为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白瑞琛于2018年12月至2022年5月担任先锋新材(300163)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2年10月担任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担任董事长,熊军于2015年8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先锋新材(300163)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后担任董事、2022年5月后担任董事长,对以上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宁波证监局对先锋新材(300163)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卢先锋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白瑞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熊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