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实控人离婚女方分走60亿 上市7个月中信建投保荐

2026-07-21 14: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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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强一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明与蒋春兰离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明将其持有的公司1406.91万股公司股份分割至蒋春兰名下,市值约59.51亿元。 2、周明和蒋春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明仍将合计控制公司股份44,13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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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强一股份(688809)(688809.SH)7月18日披露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明通知,获悉周明与蒋春兰已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了相关安排。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受实控人离婚影响,强一股份(688809)7月20日股价大跌,截至收盘报358.01元/股,跌幅15.36%。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138,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5%,作为新沂市知强合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知强合一”)、新沂市众强行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强行一”)、新沂强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沂强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分别为720,000股、80,000股、200,000股,合计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综上,周明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28,138,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

本次权益变动前,蒋春兰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明作为知强合一、众强行一及新沂强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知强合一、众强行一及新沂强一间接控制公司13,4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此外周明还通过与刘明星、徐剑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公司股份3,553,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综上,周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44,13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

根据周明与蒋春兰签署的离婚协议,周明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3,569,078股股份,以及分别通过知强合一、众强行一、新沂强一间接持有的360,000股、40,000股、100,000股股份,合计为14,069,078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0.86%,分割至蒋春兰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周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69,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周明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周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69,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

以公告前一交易日(7月17日)收盘价测算,周明拟分割至蒋春兰名下1406.91万股公司股份的对应市值约59.51亿元。

周明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已与蒋春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故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明仍将合计控制公司股份44,13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蒋春兰与周明进行股份分割后,双方将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则要求。周明在公司上市时所作出的与减持有关的承诺,对蒋春兰同样具有约束力。

公告显示,周明和蒋春兰经友好协商建立一致行动关系,达成《一致行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或撤销本协议。强一股份(688809)表示,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实现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强一股份(688809)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3,238.98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85.09元/股。强一股份(688809)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建投证券(HK6066)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郭家兴、张宇辰。

强一股份(688809)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605.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2,646.18万元,比原拟募资多102,646.18万元。公司2025年12月2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资150,000.00万元,用于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强一股份(688809)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2,959.33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9,205.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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