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交所发布提升港股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咨询总结,新版《上市规则》正式生效,标志着香港资本市场新一轮重磅制度改革全面落地。
香港交易所(HK0388)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此次改革是提升港交所上市机制灵活性和多样性的重要一步,确保我们的上市机制与时俱进,能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在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和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我们希望通过拓宽公司上市渠道,吸引更多类型的优质公司来港股上市。”
据悉,本次落地新规为上市机制改革第一阶段成果,港交所后续将启动第二阶段公众咨询,持续迭代完善港股上市规则。
推出三大主要改革措施
此次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将保密递交(非公开形式递交)上市申请安排扩大至所有申请上市企业;二是下调采用不同投票权(WVR)架构企业的上市财务门槛;三是进一步优化海外上市企业来港上市安排。
其中,全面放开保密递表是本次改革最核心的市场亮点。此前,保密递表主要适用于部分第二上市申请人,以及符合条件的18A生物科技公司和18C特专科技公司,其他企业递表时须立即在港交所网站公开招股书申请版本,易引发同业恶意竞争、市场短期炒作等问题。新规落地后,保密递表权限全覆盖所有行业、所有上市申请人,科创企业与传统行业企业均可自主选择非公开递表,无须提前向交易所申请,也无须经过特别审批环节,有效降低企业上市前期曝光压力与合规成本。港交所表示,保密递表仅延后信息公开时点,并未降低披露标准,企业上市前需完整公开招股书、财务数据等核心资料,信息披露质量始终维持高标准。
与此同时,港交所升级上市申请退回监管机制,过去仅公示保荐人名称,而新规下被退回的上市申请,将全面公示全部参与中介机构、履职角色及具体退回原因。该举措有效压实保荐人及各类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从源头提升上市申请文件整体质量。
下调WVR架构企业上市门槛,是本次赋能科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改革前,WVR架构企业上市门槛严苛,需满足400亿港元市值,或100亿港元市值叠加10亿港元年收入,大量优质成长型科创企业难以达标。本次改革大幅下调两套核心上市标准,纯市值门槛由400亿港元降至200亿港元,“市值+收入”标准调整为60亿港元市值、6亿港元年收入,拓宽了科创企业的港股上市通道。
同时,新规同步优化创始人控制权机制,允许市值超400亿港元的企业,将创始人投票权比例上限由10倍提升至20倍。为平衡创始人控制权与中小股东权益,港交所配套严苛约束条件,要求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持股价值不低于40亿港元,确保创始人与企业深度绑定。同时,新规扩容创新产业认定范围,以前只有“科技创新”才能享受同股不同权的上市便利。现在,港交所明确将“业务模式创新”也纳入其中。这意味着,即使不是纯科技公司,只要商业模式足够创新,同样适用。
在海外发行人上市领域,本次改革大幅放宽中概股回流及二次上市门槛。针对海外上市企业,同股同权企业第二上市市值门槛由100亿港元降至60亿港元,WVR架构海外企业上市门槛与港股本土企业标准统一下调。与此同时,港交所扩大了豁免使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范围,涵盖在美国上市母公司旗下的附属公司以及在美国有大量业务的公司,并简化了发行人从第二上市转为主要上市的流程,大幅降低海外优质企业回流的制度成本与时间成本,为中概股回归搭建高效便捷的上市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