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违规,好利科技收警示函,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同担责

2026-08-27 1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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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27日消息,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好利科技(002729))、康伟、陈修等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

2023年3月21日,好利科技(002729)公告披露,拟向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硕矩)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简称合肥曲速)31.82%的股权,转让价款7000万元。2024年3月26日,好利科技(002729)公告披露,拟向上海硕矩转让所持有的合肥曲速剩余18.23%的股权,转让价款919.78万元。

经查,前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好利科技(002729)未对前述股权转让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康伟作为好利科技(002729)实际控制人汤奇青的一致行动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配合好利科技(002729)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陈修作为好利科技(002729)时任董事长并自2023年12月开始担任好利科技(002729)总经理,汤奇青作为好利科技(002729)时任董事,芮斌作为好利科技(002729)时任总经理,刘昊德作为好利科技(002729)时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好利科技(002729)、康伟、陈修、汤奇青、芮斌、刘昊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责编:金怡杉|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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