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39欺诈发行,被罚2.39亿元!或强制退市

2026-08-30 2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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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8月28日晚间,*ST元道还发布了2026年半年报,上半年度实现主营收入4.92亿元,同比下降15.83%,净利润-5499.33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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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道(301139)(301139)8月28日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因公司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罚。触及相关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将于8月31日起停牌,深交所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ST元道(301139)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同日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元道(301139)存在两大违法事实。

一是*ST元道(301139)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公司自2022年7月8日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经查明,2019年至2021年,*ST元道(301139)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6590万元、1.61亿元、2.64亿元,分别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19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75%、13.12%、16.23%。*ST元道(301139)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是*ST元道(301139)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经查明,2022年*ST元道(301139)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1.66亿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87%。

对此,证监会认定,*ST元道(301139)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违反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形。*ST元道(301139)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李晋、燕某,曹亚蕾,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吴志锋。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ST元道(301139)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39亿元罚款。

对李晋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燕某(已故)免予处罚;对曹亚蕾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吴志锋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8月28日晚间,*ST元道(301139)还发布了2026年半年报,上半年度实现主营收入4.92亿元,同比下降15.83%,净利润-5499.33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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