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拟设立并申请发行不超过10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

2026-08-31 09: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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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三一重工计划以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拟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累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交易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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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智讯8月31日,三一重工(600031)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规模为不超过100亿元(含),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各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不超过5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拟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累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就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梁在中均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为准。公司表示,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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