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出两张内幕交易罚单,吴凌玥均参与,被罚没超1亿元

2026-08-31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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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证监会对吴凌玥涉及的两起内幕交易案件进行了处罚,采取“没一罚三”的顶格处罚,吴凌玥两张罚单合计被罚没1.0574亿元。 2、两起案件中,吴凌玥和他人共同控制使用证券账户买入或买卖相关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违法所得金额分别为1557.7694万元和2256.2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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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连续开出两张内幕交易罚单,均指向吴凌玥与人共同实施内幕交易。对此,证监会采取“没一罚三”的顶格处罚,吴凌玥两张罚单合计被罚没105740669.04元。

具体来看,在第一起内幕交易中,证监会对吴凌玥、罗征内幕交易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悉,2024年9月29日,相关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三、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3月29日,公开于2024年9月29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二人共同控制使用“罗征”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二人交易及资金转入行为与吴凌玥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经计算,违法所得金额为15577694.08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吴凌玥、罗征违法所得15577694.08元,并处以46733082.24元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62310776.32元,由吴凌玥承担60615923.2元,由罗征承担1694853.12元。

在另一起内幕交易中,证监会对吴凌玥、韩佩佩内幕交易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据悉,2024年9月29日,相关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三、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3月29日,公开于2024年9月29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凌玥、韩佩佩共同控制使用“韩佩佩”证券账户买卖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二人交易及资金转入行为与其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经计算,违法所得金额为22562372.92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吴凌玥、韩佩佩违法所得22562372.92元,并处以67687118.76元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90249491.68元,由吴凌玥承担45124745.84元,韩佩佩承担4512474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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