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私募个人合格投资者条件: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或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

2026-09-04 17:32:09
分享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汤立斌)9月4日,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个人可以认定为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包括具有二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股权等投资经历,或者担任相关规定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等。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证监会明确私募个人合格投资者条件: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或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