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中性

2026-09-09 06:48:51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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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思看科技作为被告的一审判决已经作出,驳回了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 2、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主要产品为手持三维扫描仪和跟踪式激光三维数字化产品等,与思看科技产品存在竞争关系。 3、思看科技已对杭州启源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包括竞业限制、侵害专利权诉讼、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诉讼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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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3证券简称:思看科技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思看科技(688583)(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看科技(688583)”)为被告。

● 涉诉金额:人民币1,004万元

● 其他相关说明及背景: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启源”或“启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根据其官网,启源公司主要产品为手持三维扫描仪和跟踪式激光三维数字化产品等产品,与公司产品存在竞争关系。2026年1月,启源公司起诉思看科技(688583)不正当竞争。

● 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法院对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思看科技(688583)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驳回原告杭州启源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思看科技(688583)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26)浙01民初230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思看科技(688583)不正当竞争。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6年9月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6)浙01民初230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驳回原告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82,040元,由原告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原告与被告的其他相关说明

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根据其官网显示,其主要产品为手持三维扫描仪和跟踪式激光三维数字化产品等。

在收到本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6)浙01民初230号)之前,思看科技(688583)基于掌握的资料情况已对杭州启源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目前所采取措施覆盖专利诉讼、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等多个领域。具体进展如下:

在竞业限制方面,思看科技(688583)及子公司就离职员工三人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事宜依法维权,主张其中两人在竞业限制期内为启源公司提供服务,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前述离职员工三人所涉的三起案件先后经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仲裁裁决书、一审判决书均认定该三人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并裁决/判决其支付违约金、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法院二审阶段,两起案件(其中一起涉及竞业限制期内为启源公司提供服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相关人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违约金、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起案件(涉及竞业限制期内为启源公司提供服务)经法院组织调解,二审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以调解书结案。根据调解书,该人员应在调解书载明的期限内向思看科技(688583)支付调解书载明的款项,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事项解决。

在侵害专利权诉讼方面,思看科技(688583)针对启源公司共发起四起侵害专利权纠纷诉讼,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杭州启源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落入专利号为ZL202120423393.2、名称为“激光器”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在该案判决生效后,启源公司及其经销商如在专利有效期内为生产经营目的继续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落入该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扫描仪产品即具有较高侵权风险,公司保留对其新的涉嫌侵权行为采取维权措施的权利。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另外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和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的涉案专利在国知局审理阶段被宣告无效,公司就上述两件被无效的专利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在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领域,思看科技(688583)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启源公司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该案已于2026年1月14日开庭审理,并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中一方面法院认定启源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另一方面法院认定启源公司主观上具有攀附思看公司商誉、攫取交易机会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启源公司赔偿思看科技(688583)相关损失。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此外,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思看科技(688583)已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并进行调查,目前尚在调查过程中,未作出任何决定;同时,思看科技(688583)已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启源公司及其前员工提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之诉,该案已于2026年8月21日受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对杭州启源视觉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思看科技(688583)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驳回原告杭州启源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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