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青山纸业(600103)(600103.SH)公告称,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专利权无效,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公司负担。涉案专利技术尚未投入规模化生产应用,判决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相关技术,公司已在之前年度对该系列专利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9月9日,青山纸业(600103)(600103.SH)公告称,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终审《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专利权无效,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公司负担。涉案专利技术尚未投入规模化生产应用,判决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相关技术,公司已在之前年度对该系列专利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