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9月10日,博苑新材(301617)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HK1398)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账号:160700612920058437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账号:1201007880150000228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