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杜雨萌/摄
回款难问题是中小企业的“心头大事”。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事关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市场竞争环境优化、事关国民经济畅通循环。为此,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为基础、以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为重点、以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为支撑、以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为保障,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提出了4方面10条具体措施。
针对《通知》中提出的“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引导账期较长、采用非现金支付占比较高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逐步压减账期、提高现金支付比例并及时支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对于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主要做法是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形成市场约束。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披露都有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202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指引,其中专门设置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应付账款披露,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对逾期账款的情况作更具体的披露。具体来说,重点是针对两类企业:
第一类是存在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上市公司。公司已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应当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金额、账期设置情况、形成原因和解决方案。
第二类是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的上市公司。大额应付账款是逾期的重要来源。对于应付账款金额比较大,或者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逾期金额,以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截至今年4月底,沪深两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中,已经有超百家上市公司按要求披露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的有关情况。
“同时,我们也关注到,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也是中小企业,也面临回款的问题。解决好中小企业回款问题,也有助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郭瑞明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按照《通知》要求“两手抓”。一方面,细化披露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压缩账期,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另一方面,加大走访上市公司力度,帮助上市的中小企业解决回款难题,缓解现金流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