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9月21日晚公告称,公司已就洛阳钼业(603993)停止向控股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尾矿、导致后者全面停产一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案金额暂合计1.16亿元(暂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近日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案件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对此,洛阳钼业(603993)相关负责人21日晚间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坚持以合规运营为底线,将就此事进行积极应诉。
这起纠纷源于两个多月前。7月1日晚,厦门钨业(600549)公告,洛阳豫鹭主营业务是对洛阳钼业(603993)选矿二分公司选钼以后尾矿中的白钨矿进行综合回收,矿石来源为洛阳钼业(603993)的栾川三道庄钼矿。因洛阳钼业(603993)暂停提供尾矿,洛阳豫鹭已基本停产。
洛阳豫鹭成立于2002年4月,经营期限至2032年4月。据公告,2001年9月双方签订《合资合同》,约定厦门钨业(600549)以现金出资持股60%,洛阳钼业(603993)以符合选钨要求的尾矿及堆存尾矿、尾矿库使用权等资产出资持股40%。合同明确,洛阳钼业(603993)负责在洛阳豫鹭存续期间内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证或批文。
厦门钨业(600549)在仲裁公告中称,洛阳钼业(603993)自2026年6月30日起停止供应尾矿,转而排入尾矿库,导致洛阳豫鹭全面停产,并要求洛阳豫鹭暂停对外销售钨精矿。公司认为,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合资合同》约定,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遂依据合同第五十八条仲裁条款提起仲裁。厦门钨业(600549)表示,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