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2日,四川川大智胜(002253)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川大智胜(002253))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川大智胜(002253)还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根据警示函,川大智胜(002253)存在以下问题:
未及时审议、披露关联交易。一是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2024年4月至今,刘健波分别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且同时担任参股公司成都万联传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与万联传感的关联关系,未审议并披露与万联传感在2021年、2024年的关联交易。二是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与13个关联主体存在业务往来,但未对每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审议并披露。
未披露参股公司业绩承诺。2019年4月,公司与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约定相应业绩承诺事项,但公司仅由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增资事宜,未披露业绩承诺相关事项及后续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在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以预付款名义借用上市公司资金1500万元偿还其关联方的银行贷款,至2025年4月归还。借用期间已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未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资金占用情形进行披露。
内控执行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公司存在部分销售合同、投资合同审批程序及用章管理不到位、未对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及时催收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未对第三方寄存产品进行登记管理等问题,与公司《公司章程》《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物资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文件要求不符。
会计处理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公司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存在减值测试不充分情形,部分开发支出未及时费用化或资本化。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大智胜(002253)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游志胜、时任总经理杨波、现任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刘健波、时任财务总监胡清娴、董事会秘书吴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川大智胜(002253)主要从事传统空管、三维机器视觉(886002)等业务,今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6,553.12万元,同比增长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51.92万元,同比减亏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