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修订部分上证系列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内容包括:
(1)增加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5%的权重上限规则;
(2)将风险警示证券的剔除时间从“风险警示实施日次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调整为“风险警示公告日次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指数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上述指数及衍生指数的编制方案修订将于2026年10月26日实施。
9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修订部分上证系列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内容包括:
(2)将风险警示证券的剔除时间从“风险警示实施日次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调整为“风险警示公告日次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指数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上述指数及衍生指数的编制方案修订将于2026年10月26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