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青岛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财通证券(601108)青岛分公司及时任负责人逄翔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日,青岛证监局还对曾在该分公司任职的张玉波个人单独出具警示函。
根据青岛证监局决定书,财通证券(601108)青岛分公司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将部分客户证券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二是,投资者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异常交易等预警处理不到位;三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在责任人员层面,逄翔飞作为时任青岛分公司负责人,被认定对上述三项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青岛证监局对其个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一份单独的决定书显示,张玉波在财通证券(601108)青岛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直接或指使他人将客户交易佣金返还给利益相关方的行为,青岛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警示函。
梳理证监会系统公开信息,财通证券(601108)2026年以来已多次收到监管措施,业务条线覆盖投行债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及从业人员管理。
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对财通证券(601108)采取警示函措施,直指债券业务三大短板: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充分关注。
同日,浙江证监局还对证券经纪人周博个人出具警示函,涉及《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2026年3月13日,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601108)相关人员杨玉、彭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2026年8月7日,浙江证监局再次对财通证券(601108)出具警示函。决定书显示,公司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从业务条线看,财通证券(601108)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经纪业务合规管理、自营业务内控、从业人员廉洁从业均有涉及。
公开信息显示,财通证券(601108)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券商(601108.SH),注册地位于浙江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