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关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6-10-10 14:34:50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官网公布关于对关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经查,中财期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存在绩效及费用管理不规范、对大额亏损客户风险提示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关恺未切实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4、因此,监管局决定对关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官网公布关于对关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我局发现中财期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绩效及费用管理不规范,反映出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对大额亏损客户风险提示不到位,反映出分公司风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你作为分公司负责人,未按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下同)第四条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